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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议会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市中心居住区供水设施改造完善试点方案的通知。
根据工作方案,到2025年,将有152个社区参与城镇居民社区供水设施改造完善,其中102个社区纳入中央城镇老旧小区更新补助计划,46个社区于2021年9月23日后成为新建供水设施,4个社区于2021年9月23日前成为建成社区试点。
2025年,市中心将提供中央补助支持102个城市老旧社区更新项目。其中,张湾区47个社区、茂田区32个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23个社区,各区政府(管委会)原则上组织实施必要的改造,包括住宅社区的供水设施。竣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23日,市议会印发《关于推进城镇水电燃气行业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十局公告[2021]47号),新增46个水市。其中,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27个小区(张湾区17个、毛家区10个),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政府、发包部门配合,鼓励开发商组织实施许可证。对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19个小区(张湾区9个、毛尖区9个、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市房管局市区更新局会同区政府(管委会)、采购部门督促开发商视情况完善住宅小区供水设施。竣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续签2021年9月23日前建成的4个调水社区试点项目。其中,市城管执法委员会负责四方新城六期翔龙云带社区,张湾区政府负责金阳社区,区政府毛尖负责南北世纪城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前康村社区供水设施改善试点工作。竣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按照《城镇二次水安全技术导则》的要求按照《湖北省供水工程》的要求,按照“能用就用、能修就修、能修就换”的原则,城市中心居住区供水设施改造和完善主要包括:增压系统改造,包括水箱(游泳池)、水泵机组、水消毒及在线监测设备、安防、数据采集传输设备等。院内管网重新布线,包括小区主表至小区主表。加压泵房、泵房出口至各楼的分支等。 户表更新(包括每户楼宇立管、水表箱、水表组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