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曾亚庆、记者王继凯、通讯员蔡雷)11月22日,湖北省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期长江流域法院、检察机关履行职责、认可环保产品价值的情况。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分别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吴良智提出,某市人民检察院向湖北省某集团公司提起生态破坏公益民事诉讼,被告公司超范围建设的行为对生态系统造成损害,直至生态系统恢复完成,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就丧失了。这种损失是看不见的、无形的。应该如何量化和补偿?湖北省法院创新推出“森林碳汇+生态正义”机制,引导企业购买等值“森林碳票”,履行抵消义务。这种方法将森林的碳汇和释氧能力量化为可交易、增值的市场资产,为绿水青山赋予了真正的“价格”。某建工集团等4家企业擅自擅自开山开采,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和国家矿产资源流失。当地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依法提起公诉,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追缴涉案企业违法所得9007.9万元。湖北省检察院委托当地检察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指控生态环境服务功能丧失和惩罚性赔偿。法院判决涉案企业共计支付生态环境服务功能丧失惩罚性赔偿金1297.6万元,并依法拨入当地生态环境保护。 “此案的办理,向社会昭示,对恶意破坏环境的行为必须严惩。”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益诉讼检察室主任谭铁军说。各地司法机关在运用“两山”概念时频频强调耳鼻喉科方面。重庆法院依法执行了矿山恢复资金600万元以上,服务了西南地区重要的砂石供应基地铜锣山矿区的综合恢复,为政府生态修复部门提供了保障。此次融合打造了“绿色法制宣传、绿色环境科普、绿色文化旅游融合”的复合平台。目前,铜锣山矿山恢复项目等效生态价值超过1亿元。云南法院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全生态产业链。在柑橘园与农民之间的水纠纷中,法院提出了“水分时协议”,不仅可以保证生活用水的即时需求,还可以满足环保种植园的需求。柑橘园的年产值增加生产也带动了周边村民收入的增加。江西法院依法确认了新的绿色交易,并积极推动解决绿色资产“数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难”等问题。在宜黄县农村商业银行与陈木珍等5家公司的森林资源贷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中,作为抵押物的森林资源资产被抵押登记,符合法律规定。金融机构认可抵押财产的价值并按照合同发放贷款。法院通过裁决,确认了借款合同和抵押登记的有效性,依法保护了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有效促进了绿色工业化。和产业生态。这种方法改变了林地管理和森林所有权将林农手中的权利通过抵押转化为信贷资本,为森林资源生态价值转化铺平道路。该案被全国法院评选为典型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